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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并审理的适用条件: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
4、限制条件,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合并审理判决书是一个还是两个?
合并审理判决书有几份如果非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会分别出具判决书,与普通的判决书没有区别。原告如果是单人就给一份,如果请律师就两份。被告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