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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名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挂名财务负责人承担以下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公司如果违法犯罪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如果只是内部挂名,跟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解除即可。但如果在外部备案了,主要是税务局、统计局一类需要向其提供财务数据的部门,需要单位派人去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三、挂名财务负责最多判几年
五年以下。公司挂名财务违反法律,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单位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